旋挖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旋挖桩施工
1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
2、安全保障检查程序
3、安全保障措施
(1)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实施责任管理。接受当地政府、业主和工程师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与指导。
(2)建立、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,有组织、有领导的开展管理活动,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。
(3)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,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,抓制度落实,抓责任落实,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,严格奖惩制度。
(4)各职能部门、人员,在各自业务范围内,对实施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。
(5)实施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,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,做到一环不漏,各职能部门,人员的安全责任做到横向到边,人人负责。
(6)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人员,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及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检查,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,持证上岗。
(7)特种作业人员,除经企业安全审查,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,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《安全操作合格证》,坚持持证上岗。
(8)一切管理、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,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。
(9)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,应认真、详细的记录。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,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,提高安全知识,有效防止人的安全行为,减少人的失误。
(10)适时开展普遍安全检查、专业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。安全检查以自检形成为主,上级监督检查为辅的原则,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,生产设备,现场管理,安全卫生设施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,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,必须果断的消除。
(11)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“五同时”。做到工程技术与安全技术结合为统一体,作业按标准化实施,安全控制要有力,控制要到位,存在差距要及时消除。
(12)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交通安全标志或安全牌,在转弯处、陡坡等地段设置警戒标志,确保现场的施工交通安全。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设立危险警示标志。
(13)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、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要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,并按照施工布置进行架设,禁止任意拉线接电。施工现场设置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,危险潮湿场所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,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。高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,其架空高度不得低于3m,跨越主要道路、线路与路面中心垂直高度不得小于6m。
(14)严禁酒后作业,严禁非司机人员开车。
(15)每天施工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,交接班要填写安全记录,如出现安全事故,应及时履行报告手续。;
(16)选用的机械设备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,起重机械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。
(17)严禁在禁烟、禁火区域抽烟动火。
(18)钻进中若有瓦斯冒出,则用等待空放法排气,严格控制放火,注意人身安全